发文日期: 2014-12-02
生效日期: 2015-02-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已被修订,本篇法规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自2016年2月1日修订
2、已被修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3、失效/废止,本篇法规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废止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2014年12月2日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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