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7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2019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


    责任编辑:maro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