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12-29
生效日期: 2018-01-01
效力状态: 部分失效/废止
1、已被修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 对本文的《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进行部分修订,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2、已被修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规定,2019年12月9日发布,对本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本公告中的被修订的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3、已被修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2020年12月30日发布,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本文中涉及修订的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4、已被修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2021.年12月31日发布,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2017年版) 》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本法规中(A000000)、(A100000)、(A105080)、(A107010)、(A107020)、(A107040)、(A107042)、(A108010)、(A109000)、(A107012)表单和填报说明废止
5、部分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适用于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本文中涉及修订的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6、部分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适用于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本文中涉及修订的表单和填报说明废止,自2025年1月8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予以发布,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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