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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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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 理温家宝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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