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公共头部
首页 > 高企认定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修订《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修订《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09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5号

为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2014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 根据2021年6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修正)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修订了《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 现予以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2019年第12号)同时废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

序号

单位

拟处罚金额

1

贵州省税务局

600万元以上(含本数)

2

贵阳市税务局
遵义市税务局

500万元以上(含本数)

3

六盘水市税务局
安顺市税务局
毕节市税务局
铜仁市税务局
黔东南州税务局
黔南州税务局
黔西南州税务局
贵安新区税务局

400万元以上(含本数)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4年5月7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