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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14:04:41
我公司是房开企业,销售过程中会请房地产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经纪服务,支付中介机构的佣金一般为 2-3%左右,但个别房源会出现按 10%-15%的成交金额支付佣金,如果从单笔合同来看,佣金支付超过了税法规定的 5%,但从总体来看,公司总支付的佣金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未超,请问单笔合同超 5%支付的佣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否需要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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