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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9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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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税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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