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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 English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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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三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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