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4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42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一)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
    责任编辑:mengyue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