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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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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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