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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13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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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明确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的契税政策,推动公有住房上市的进程,现将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责任编辑:qu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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