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18
生效日期: 2025-05-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公布 根据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修订)第一条 为规范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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