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06
生效日期: 2025-01-2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2004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9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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