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0-08-25
生效日期: 2001-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8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0年8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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