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8-12-27
生效日期: 2009-10-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2008年1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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