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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2023)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十七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2023)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十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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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1月23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2023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上海市第十六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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