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04-10
生效日期: 2020-04-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0年4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