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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0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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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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