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04-24
生效日期: 2015-04-24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关联文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对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进行了修订,自2015年4月24日起实施。
(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 录第一章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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