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04-24
生效日期: 2015-04-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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