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残疾 孤老人员 烈属所得减免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2010年第1号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残疾 孤老人员 烈属所得减免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2010年第1号公告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现将《辽宁省残疾、孤老人员、烈属所得减免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辽宁省残疾 孤老人员 烈属所得减免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合法权益,规范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
    责任编辑:ld027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