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公共头部
首页 > 高企认定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12-18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5号
       为做好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缴费工资
(二)缴费工资确定。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工资组成的规定,准确计算在职职工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2025年新参保职工以其起薪当月的应发工资作为其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
三、申报渠道
1.线上办理: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下载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其他资料”。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guizhou.chinatax.gov.cn
2.线下办理: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场所地点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四、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完成缴费工资年度申报后,无平均工资计算错误等特殊情况,职工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保持不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10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