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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3年8月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04

上证函〔2023〕223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3年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函〔2023〕520号)、2023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6号——业务操作事项(2023年4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函〔2023〕950号)自本指南施行之日起废止。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4日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信息报送及资料填报(2023年8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2023年8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8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5号——退市信息披露(2023年8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6号——业务操作事项(2023年8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23年8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8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0号——现金选择权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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