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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8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8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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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本所关于融资融券、转融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第二条 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票或其他证券作为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标的证券,或者作为上述两类业务担保证券的,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事宜适用本指南。第三条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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