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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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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售后回购的税务处理问题企业发生的售后回购业务,在税法上应作为销售、购买商品两项经济业务进行处理,对其按会计准则规定的销售价格与回收价格之间的差额计提的财务费用不得扣除。二、关于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对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税收上不予确认,已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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