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10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1072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2008]16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8]168号)。现将有关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规定如下:  
    责任编辑:liuchunxiu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