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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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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6年2月6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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