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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 [1989]财预6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

    [1989]财预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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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 国库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一节 国库的组织机构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机构,按照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国库设总库、分库、中心支库和支库。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经理总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经理分库;省辖市、自治州和成立一级财政的地区,由市、地(州)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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