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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6号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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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
    责任编辑:limeng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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