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2-07-11
生效日期: 2012-07-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我局经研究决定,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深地税告[2011]8号)作如下修改: 一、根据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深地税告[2011]8号)涉及的纳税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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