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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2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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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生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一)生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应纳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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