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9-09-16
生效日期: 2009-09-16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规范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了《贵州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办法(试行)》,现将《贵州省企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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