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04-30
生效日期: 2015-05-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为进一步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办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升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186号)精神,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福建省自贸区福州片区和平潭片区范围内(以下简称“试点区域”)推行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管理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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