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3-12-16
生效日期: 2014-01-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为了保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除本公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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