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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9〕6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9〕6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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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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