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8-09-18
生效日期: 1998-09-1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部分废止,附件第四条第一项废纸,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省涉外分局: 目前,全省企业改制工作已有计划、有组织的全面展开,举动大,范围广,出现了企业合并、兼并、分立、资产转让、承包、租赁、破产等多种改制形式。企业改制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同时,也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改制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收的完整统一,省局研究制定了《加强改制企业流转税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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