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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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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国黄金市场健康发展,加强熊猫普制金币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的规定,现制定《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2月5日   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   一、为加强熊猫普制
    责任编辑:zha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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