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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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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花椒油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  花椒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责任编辑:lirong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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