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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7〕1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7〕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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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以来,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出现了大量平销行为,即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据调查,在平销活动中,生产企业弥补商业企业进销差价损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生产企业通过返还资金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如有的对商业企业返还利润,有的向商业企业投资等。二是
    责任编辑:me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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