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5]6号

    英文版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2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