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现将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附件2《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中“化妆品”相关内容,调整后的表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