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27
生效日期: 2025-03-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2023年11月14日证监会公告〔2023〕58号发布 根据2025年3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修订)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定向可转债)为支付工具的购买资产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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