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27
生效日期: 2025-03-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形成“有进有出”的市场生态,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完善契合新三板市场特点的终止挂牌制度,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证券法》为基础、行政规则为指导、自律规则为主体的终止挂牌规则体系,加强投资者保护,促进市场出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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