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29
生效日期: 2022-08-29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发展改革局:现将《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数字经济方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数字经济方向)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8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数字经济方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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