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20
生效日期: 2024-12-2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财政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数据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数字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数据局2024年12月20日附件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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