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1-13
生效日期: 2003-08-17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哈马国政府海运协定》已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03年8月17日起,对巴哈马籍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此前已征吨税准予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特此公告。海关总署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