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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巴哈马籍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7号

    关于对巴哈马籍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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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哈马国政府海运协定》已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03年8月17日起,对巴哈马籍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此前已征吨税准予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特此公告。海关总署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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