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0-01-04
生效日期: 2000-04-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朱镕基二〇〇〇年一月四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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