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4-23
生效日期: 2019-04-23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关联文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4号),对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一百二十七条进行了修改,自2019年4月23日起实施。
(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公布 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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