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1-10
生效日期: 2011-02-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部、委、办、厅、局: 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