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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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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3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 席肖 钢2013年12月26日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一、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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